赔偿盗割电缆官追检察少年
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少年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盗割电缆这是检察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官追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赔偿据悉,少年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盗割电缆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检察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官追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
清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赔偿

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赔偿
